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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高危行业一线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现场操作岗).docx

  • 文档编号:111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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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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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描述:

    1、高危行业一线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海上石油天然气 生产现场操作岗目 录1 安全生产应知应会11.1 安全生产风险基础知识11.2 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31.2.1 岗位安全生产准入 31.2.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41.2.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 41.2.4 法律责任 52 岗位主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62.1 岗位主要安全风险62.2 岗位常见事故隐患92.2.1 事故隐患排查 92.2.2 事故隐患示例 122.3 典型事故案例 182.3.1 某平台冷放空系统着火事故 182.3.2 某平台摔伤事故 182.3.3 某设施人员伤亡事故 193 岗位安全风险控制203.1 岗位操作

    2、流程 203.2 岗位安全操作要点203.2.1 作业准备 203.2.2 巡回检查 213.2.3 设备运转与维修 273.3 岗位安全风险管控293.3.1 油井系统安全风险管控 293.3.2 原油系统安全风险管控 303.3.3 污水系统安全风险管控 303.3.4 燃气系统安全风险管控 314 岗位应急管理324.1 应急报告 324.1.1 岗位人员应急报告 324.1.2 单位应急报告 334.2 现场应急处置 334.2.1 硫化氢泄漏应急处置 334.2.2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 334.2.3 天然气泄漏应急处置 334.2.4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 3314.2.5

    3、人员落水应急处置 344.3 弃平台逃生 344.3.1 救生艇 344.3.2 救生筏 35附录36附录 1 岗位巡回安全检查表36附录 2 有关技术标准节选40附录 3 有关规章及国家和行业标准43附录 4 岗位常用安全警示标志44附录 5 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练习题4621 安全生产应知应会1.1 安全生产风险基础知识海洋石油生产设施是指以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为目的的海上固定平台、单点系泊、 浮式生产储油装置、海底管线、水下生产系统、人工岛、滩海陆岸石油设施和陆岸终端 等海上和陆岸结构物。海上固定平台如图 1- 1 所示, 浮式生产储油装置和单点系泊如图1-2 所示。图 1- 1 海上固定平

    4、台图 1-2 浮式生产储油装置和单点系泊海洋油气开发是一个高风险、高科技、高投入的行业,尤其是在海上平台上作业,1内容繁杂, 时间紧凑, 风险点多且隐蔽。从安全管理角度综合分析, 海洋石油作业具备以下特点:1.自然环境恶劣,气候条件多变海洋自然环境是决定海上生产能否正常进行的关键因素。海上钻井平台远离陆地固 定于海床, 其安全条件直接取决于海况、气象、浅层地质等, 恶劣的自然环境会对设备 设施造成极大的影响, 甚至破坏。这些自然环境主要包括风(台风) 、海浪、海流(潮 流) 、涌浪、海冰、特殊天气现象(如雨、雪、雾、冰雹、酷热、严寒等) 以及突发自 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等) 。尤其, 我国东南

    5、沿海地区受台风影响较大; 北方冬季受季风影响较大,其中渤海地区受海冰影响较大。海洋自然环境影响可能引发以下风险:(1)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受台风或其他恶劣天气影响将停止作业。(2)海冰可以推倒海上平台,破坏海洋工程设施和船舶,阻碍航行,影响安全生产。(3)海面能见度较低(如雾天),影响作业,可能造成船舶相撞等事故。(4)船舶甲板、结构物表面打滑,影响人员安全及作业。(5)恶劣环境会引起人员生理反应,影响人员情绪,进而影响作业安全。(6)高温、潮湿环境会影响设备的性能。2.生产作业系统性风险高在海洋石油开采过程中, 石油和天然气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且油气采出物多 伴生腐蚀性、有毒性物质, 这些

    6、物质易引发泄漏、火灾、爆炸和中毒等安全事故。同时, 海底复杂的地质条件、海上复杂多变的天气、独特的海上钻采技术等都会加大开采难度,增加作业风险。生产作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1)产品具有危险性。海洋石油生产设施所生产的石油、天然气等物质,具有高 压、易燃易爆、腐蚀性强、易流动、有毒等特点, 而海上油气生产过程涉及对大量容器、 管线、机泵、电缆等进行处理, 稍有不慎, 极易发生井喷失控、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2)作业系统复杂。钻采作业受操作空间狭小、设备设施繁多、自动化系统复杂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使误操作概率增大。(3)技术水平高。海上钻采作业面临的海况、气象、地理、地质条件复

    7、杂,受高 温、高压、硫化氢、浅层气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作业涉及的技术水平高、难度大, 极易发生各种安全事故。23.人员设备集中,易发生群体伤害海上全部作业活动, 如钻井、采油、注水、油气处理和集输、维修、人员生活等全 部集中在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上, 生产、施工空间狭小, 人员和设备集中,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极易引发次生事故,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4.海上平台远离陆地,事故施救困难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一般远离陆地,交通不便,一旦发生事故,很难迅速得到外援, 施救困难, 事故容易扩大升级而造成恶劣后果。海上平台空间狭小, 发生火灾、爆炸等 事故后逃生路线单一,救援只能通过直升机或船舶, 而直升机可载乘客

    8、数量少, 船舶行 驶速度慢, 且无论采用哪种交通工具往返都需要几个小时, 同时还受到天气、通航等情况的制约,因此救援难度极大。发生事故后,多以自救为主。1.2 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1.2.1 岗位安全生产准入(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8 号) 第

    9、八十九条规定, 出海人员必须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 的专门培训, 并取得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短期出海人员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综合内容的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 24课时。每 3 年进行一次再培训;临时出海人员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 电化教学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4课时。每 1 年进行一次再培训;不在设施上留宿的临时出海人员可以只接受作业者或者承包者现场安全教育;没有直升机平台或者已明确不使用直升机倒班的海上设施人员,可以免除“直升机遇险水下逃生” 内容的培训;没有配备救生艇筏的海上设施作业人员,可以免除“救生艇筏操纵”

    10、 的培训。(3)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8 号) 第3九十三条规定,在作业过程中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硫化氢的场所从事钻井、完井、修 井、测试、采油及储运作业的人员, 应当进行“ 防硫化氢技术” 的专门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 16 课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每 4 年应当进行一次再培训。1.2.2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1)劳动保护权。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2)知情权、建议权。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 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

    11、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检举、控告权和合法拒绝权。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从业 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紧急避险权。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5)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 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 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 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说明】认定工伤、视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2、的情形:分别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人、时间及申请地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 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2.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1)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3、, 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报告危险。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1.2.4 法律责任(1)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说明】构成犯罪,主要是指构成刑法规定

    14、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即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 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的其他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 号)第四十三条规定, 作业者和承包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并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五) 出海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过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的。52 岗位主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2.1 岗位主要安全风险生产现场操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包括手部伤害, 跌倒、滑倒,高处坠落,有毒气体、液体泄漏,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见表 2- 1。表 2- 1 生产现场操作岗位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风险 1手部伤害可能产生风险的工况1.开关阀门;2.取注水样;3.吊装作业挂钩、摘钩时;4.搬运物料;5.开关房间门风险产生的原因1.劳动技能欠缺;2.开关阀门时, 未对现场进行风险识别;3.闭门器失效;4.未佩戴合适的防护手套取注水样, 导致手部被烫;5.手部放置位置不当,放在夹挤点、钩头与货物的接触点;6.搬运物料时, 两人之间沟通不协调;7.开关房间门时,未选择背风方向风险管控措施1.加强安全技能、生产操作程序的培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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